2024年2月23日4时39分,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: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,约6时许明火被扑灭 [1]。失火楼栋为该小区6号楼二单元,共有34层。单元楼一楼架空层、21层至34层均有明显被烧过或烟熏的痕迹 。
截至2024年2月23日24时,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,44人在院治疗,其中,1人危重,1人重症,42人伤情较轻,所有患者生命体征平稳。经初步分析,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,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!
海恩法则曾告诉我们:
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,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。
也就是说,每一次严重事故的发生,都是量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;再好的技术,再完美的规章,在实际操作层面,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。
无独有偶,南京雨花台明尚西苑小区的这场大火,就是这样发生的。
在发生这次严重火灾事故之前,这里的火灾隐患曾暴露无遗。
早在2020年8月15日,就有热心居民发现了火灾隐患,多次找物业反映未果后,只能在网上求助:
雨花区明尚西苑小区2栋,架空层位置不够,没有照明,单元门里很多电动车,还有电动车上电梯充电,多次和街道物业反映,一直说在想办法,从年头开始到现在没有动静。
可能是人微言轻,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。
接着,还是这位热心居民,2021年6月又在网上反映:
物业不作为,多次反馈依旧有人推电动车上楼,隐患很大,多次反馈街道物业无果。
这次不仅配了一张有人正推着电动车上电梯的图,还专门@南京多个媒体和消防部门。
还是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重视。
直到2022年4月,这样的现象遭到了越来越多热心居民的反应,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还专门做了一期节目。
就是针对南京明尚西苑小区在架空层停放大量电动车,又没有配套消防设施,存在重大火灾安全的隐患报道。
结果,依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,就连物业都没有一点整改的意思。
另据媒体报道,在这期间,明尚西苑小区还曾因类似的安全隐患,发生过两次火灾。
虽然火灾的规模不大,也没有人员伤亡,也因此让那些不作为的物管人员在利益和人民安全之间,视而不见的站在了利益这边。
他们不是不知道,这样的安全隐患一直存在,甚至有可能酿成重大的火灾事故,可为了守住碎银几两,连架空层最基本的消防设施都不愿添加。
特别是遇上那些不守规矩,自私自利,贪图小便宜的居民,私自把电动车或电瓶带到家里去充电的,完全就是隐患加隐患,出事只是早晚的事。
只是没想到,这次的火灾事故居然如此惨烈。
如果这样的安全隐患在第一次热心居民提醒的时候,物管和相关部门就能引起重视该多好。
你说,如果这样的安全隐患在第一次发生小火灾的时候,相关部门就敦促物业进行整改该多好。
可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教训,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。
最终,只有拿10几条生命为此买单。
写到这里,真是悲从中来,再多的道歉,再多的反省,再多的问责,再多的开始严查有什么用?
那些逝去的生命就能活过来吗?那些不遵守规则,没有安全意识的人就能警醒吗?
一次又一次的悲剧都在告诉我们,悲剧的产生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,而是人们一次又一次的破坏规则,自私自利,狂妄自大,侥幸心理作祟的结果。
面对此次火灾事故,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,业主(物业使用人)、业委会、物业企业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,建立长效的宣传、管理和监督机制。从业主方面来讲:第一,要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,保证电池符合安全标准;第二,到有安全保障和消防设施的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;第三,如果发现电池有安全隐患和使用期限到期,一定要及时更换,切勿存在侥幸心理;第四,如果发现其他人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,劝阻他人把电动自行车或者电池带入建筑物室内充电和飞线充电。从业委会、物业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方面来讲,不但要规划和建设符合安全标准有消防设施的集中充电场地,还要进行长期有效地管理,并及时监督,严格执法。“大力持续地宣传,培养老百姓的防火意识,明确告诉老百姓哪些可以做,哪些不可做,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的发生,另外,还要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整性,以便在火灾发生的早期能够及时把火扑灭。